【危险啊孩子】小说免费阅读,请收藏 一七小说【1qxs.com】
这种一方以单位利益为依托被动应付,并经常被人怀疑是既得利益者的当事人与同案人,而另一方则借助政法机关的公权力,间中或许夹杂办案人员情感和利益的博弈与较量,是一次次凶险复杂的碰撞过程。个中体会,可以用海上踏浪来形容。
现就以1998年宝安区有关部门框定的所谓宝安“四大诈骗案”中涉及我行的最小金额的贷款纠纷案来折射我的工作环境。
月27日,宝安一家私营企业——宝安福利床业有限公司以宝安工业村的三栋房产作抵押,向我行申请贷款350万元,经信贷员欧忠诚、刘爱华到工业村调查,经包括我在内的三级审批,并到宝安区公证处、国土局办理抵押登记,贷出320万元。到期后该企业无力归还,银行遂于1997年起诉至深圳中级人民法院,中院于月3日判我行胜诉,工业村要以抵押房产承担连带还款责任。工业村不服,一方面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,并提出该案是诈骗案。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98年5月21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。省高院明确指出:该案合同“内容合法,手续完备,而且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,应认定为有效。……至于陈连平是否构成诈骗的问题,不是本案审理的范畴,本院不予处理。”另一方面,工业村在省里召开党代会期间组织村民集体上访,引起省、市高度关注。这样,区政法部门当作维护一方稳定的大事,以刑事案立案并实行公、检、法联合办案。于是,各种手段出来了:该公司法人代表陈连平被收押,用特殊手段获取证词。我行经办贷款的四人,也分别做了询问笔录。
更为离奇的是:1998年8月16日,被公安局收押的陈连平竟用专用信纸写给我一封信,由陈连平爱人送来,信中说:“到了公安局我才听人说,你跟金融服务社总经理庄宇瓜分了我支付的70多万利差,你得了25万元。你得的那一部分要给回我,我就保你无事。”云云。
看了信后,我联想到1998年6月16日应约到公安局交谈贷款经过,经办干警闪烁其词称我是“客家精英”、“有两个胆”,和他们事后多次对贷款经办人员的无礼纠缠,我觉得有人出于某种目的(如认定贷款非法)在演戏。从1998年5月4日至1998年6月24日公安干警对银行调查期间,我和支行领导先是积极配合调查,后来看到个别公安干警比较离谱,我们的态度也越来越强硬,6月17日,王显耀行长明确告诉经侦队准备逐级投诉经办干警。
如遇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显示不全,乱码错字,请更换谷歌浏览器即可正常阅读。